上週和基督徒學會參加了一場「生態哭路之旅」,我們把香港北部一個濕地「蠔殼圍」分成七段,每一段都對應耶穌基督的苦路,邊走邊停留、默想、禱告。
站在香港北邊,可以清楚地望見深圳,映入眼簾的是一排排高樓與工廠,還有無數的起重機、貨櫃屋,以及幾座鷹架屋等等,我想那是強國要給眺望深圳的人留下的印象——鱗次櫛比的樓宇標示著國家從過去到現在在經濟建設的野心,並且在不遠的未來,她還有更多理想抱負;可惜,這些樓房的地基,很大部分是香港北部及至深圳珍貴的濕地。苦路的第三、四處,我們望著腳下持續遭受開發的污染的濕地,又望著挖掘土地如火如荼之對岸,一位環保倡議者請大家思考的問題令我印象深刻──「國家說要建設,建設當然是必要的,但是建設是為了什麼?是為誰?」亞洲神學家宋泉盛在其政治神學專書《孟姜女的眼淚》中形容:(極權)國家也有自己的神學──他們崇拜名為經濟發展或國家安全的神明。宋氏在上世紀80年代所經歷的,今日我們仍感同身受。
面對國家的專斷,無權者能做什麼?除了辦一場生態苦路哀悼曾經或即將失去的濕地,想像土地和其上的人民與上主一樣受苦於國家暴力,並且等待復活和治癒,我們還有什麼抵抗方式?午餐時,我們聊到:香港農業發展的限制究竟是土地本身的問題,亦或政府對香港發展之定位所造成?幾位夥伴談到政策的走向會影響一切,言下之意,就是政府不鼓勵香港發展農業,只要繼續維持「金融城市」的名份為政府賺錢,犧牲其他事物也在所不惜。一位夥伴最後說:「所以我鼓勵我的兒子繼續耕種。」(他的兒子在香港做小農生產)這讓我想到了《利未記》的成書背景──學者指出《利未記》乃在流亡後成書,旨在重構被擄流亡期時社群的生活,以及確保在散居地祭儀崇拜可以在禮祭和聖所以外的空間上繼續存在(Erbele-Kuster,2017)。也就是說,《利未記》幫助當時期猶太人在異族(文化)入侵時,藉由反覆傳誦典章律例以銘記上帝的不可僭越及不輕易放棄自己的宗教文化。這樣一來,看似瑣碎、生活又私人的潔敬條例,其實有David Tracy所言「宗教作為一種抵抗(resistance)」(David Tracy,1995)的意味,即對抗企圖要把多元移平為齊一的帝國力量,也在不斷形塑和堅固自己的意識形態時,明辨甚或批判其他意識形態;《利未記》甚至具備了「公共參與」的功能。
我想,這回答了我在苦路中的自問吧!面對政府強勢輸出的文化與意識型態(例如:科技、金錢、市場>土地、生態、人權),我們在生活中堅守一些習慣,如同《利未記》成書的某份初衷──堅守「俗」所不能超越「聖」,記得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條例,我們的神;existence is resistance,這就是無權力者的能力(power of the powe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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